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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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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、省火炬计划项目
    
审批主体: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
事项性质: 服务
办件类型: 承诺件
承诺期限: 20个工作日
  法定期限: 20个工作日
许可条件:
1、项目技术先进、属于高新技术领域。
2、项目成熟度高,经过产品(样机、样品)技术鉴定或形成初步市场销售。
3、市场前景好,三年内可形成一定规模的市场销售(一般要求1000万以上)。
4、企业重视技术创新,有较多研发活动。
5、企业具有银行资信等级以上a级,资产负债率低于70%。
   办理时间: 周一至周六 早9:00~晚17:00
所需材料
1、国家、省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书。
2、可行性研究报告。
3、特殊行业许可证(药品生产许可证、新药证书,食品卫生许可证,农药、化肥生产许可证、登记证,通信产品、电力产品设备入网许可证,公共安全、计量产品生产许可证,化工、能源等易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要有环保合格证)。
4、成果(产品)鉴定证书、检测报告、软件登记证书(国家级火炬项目要求通过鉴定或省级以上有权检测部门检测)。
5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(复印件),质量认定体系证书、专利证书、获奖证书等可提供的材料。
6、用户意见或产品订货合同、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