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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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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矿许可证审批
    
许可主体: 苏州市国土资源局
事项性质: 许可
设定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》
办件类型: 承诺件
承诺期限: 30个工作日
  法定期限: 30个工作日
   办理时间: 周一至周六 早9:00~晚17:00
所需材料
一、新办矿山采矿权登记:
1、采矿权申请登记书;
2、矿区范围图(地质地形图)(1:2000);
3、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证明;
4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;
5、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;
6、开采矿产资源的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;
7、县级市、区国土资源部门初审意见。
二、采矿权延续、变更登记:
1、县级市、区国土资源部门初审意见;
2、采矿权延续、变更登记书;
3、原采矿权许可证(正、副本)及采矿登记材料;
4、工商营业执照;
5、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证明材料;
6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;
7、环境影响报告;
8、矿山保有储量情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