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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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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点国家火炬计划项目
    
审批主体: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
事项性质: 服务
办件类型: 承诺件
承诺期限: 20个工作日
  法定期限: 20个工作日
许可条件:
1.经科技部批准已列入历年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,项目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,具有自主知识产权。
2.产业规模大,项目达产后年平均新增产值超过5000万元,利税率大于20%。
   办理时间: 周一至周六 早9:00~晚17:00
所需材料
1、重点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立项申请报告。
2、申报软盘。
3、特殊行业许可证(药品生产许可证、新药证书,食品卫生许可证,农药、化肥生产许可证、登记证,通信产品、电力产品设备入网许可证,公共安全、计量产品生产许可证,化工、能源等易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要有环保合格证)。
4、成果(产品)鉴定证书、检测报告、软件登记证书。
5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(复印件),质量认定体系证书、专利证书、获奖证书等可提供材料。
6、用户意见或产品订货合同、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