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1、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,育种类项目一般不超过三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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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、申报单位须是江苏境内有较强自主研发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,并具有相关科研设施条件及工作基础,且研究内容符合《指南》要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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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3、第一申报单位须自筹资金并提供必要保障条件,自筹资金与申请省级资助经费比例:企业不低于1:1;科教单位不低于0.5:1。联合申报的须签订合作协议,明确各自承担的任务、经费比例、知识产权权属及责任风险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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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4、第一负责人应为第一申报单位在职人员,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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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5、新农村建设综合示范的项目实施主体为示范村村委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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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6、新农村建设专项示范的项目实施主体为示范村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。每个示范村地方投入须不低于200万元,鼓励市级财政予以配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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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7、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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