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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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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国际合作计划项目
    
审批主体: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
事项性质: 服务
设定依据:
苏科计〔2008〕31号
办件类型: 承诺件
承诺期限: 20个工作日
  法定期限: 20个工作日
许可条件:
1、中外合作双方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和交流实践,并就合作项目已签署合作协议或意向。
2、海外科学家江苏发展项目、国际科技交流活动项目需在2008年内完成,技术引进与合作研发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2年。
3、项目申报单位信誉良好,在执行省科技计划中无不良信用记录。项目申报第一负责人为中方第一申报单位在职人员,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。同一申报单位不能将研发内容相似或相同的项目,同时申报其他省科技计划。
4、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保证申报项目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,对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端行为,一经查实,将记入信用档案,以后不再受理其申报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。
   办理时间: 周一至周六 早9:00~晚17:00
所需材料
1、申报材料应采用A4纸,申报材料按照封面、信息表、申报书内容顺序装订成册,加盖本单位公章,一式两份。
2、申报材料需同时在省科技厅网上报送,网址:www.jstd.gov.cn。
3、本年度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:按当年度通知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