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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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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(自然科学基金)项目
    
审批主体: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
事项性质: 服务
设定依据:
苏科基〔2008〕2号
办件类型: 承诺件
承诺期限: 20个工作日
  法定期限: 20个工作日
许可条件:
1、面上项目。主要资助面向我省经济、社会、科技发展需求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,申请人按照指南研究方向进行申报,第一申请人应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项目。
2、面上项目按限额申报。
3、创新学者攀登项目。申请人须在其研究领域已有明显建树,近年有望申报院士或成为国内外杰出科学家,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。
4、企业博士创新项目。申请人须已取得博士学位,属于该企业的在职职工,年龄未满40周岁,近年有望培养成为企业的技术研发负责人。所在企业须按省资助经费1:1的比例给予配套。因该类项目省限额申报,主管部门需排序推荐。
   办理时间: 周一至周六 早9:00~晚17:00
所需材料
1、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,按封面、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、申报书装订,一式两份。纸质申报材料(含附件和佐证材料)与电子文本必须完全一致。《(自然科学基金)》纸质文本由申报系统生成。
2、申报材料需同时在省科技厅网上报送,网址:www.jstd.gov.cn。
3、本年度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:按当年度通知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