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是: 2008年7月5日 星期六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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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

 

按照国家测绘局国测财字[2002]3号文件及苏州市物价局“关于建筑物规划放线和竣工测量收费问题的函复(苏价服函[2002]3号),苏州市建筑物规划放线和竣工测量收费从2008年5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,具体请查阅此项目收费依据。

 

特此公告!

 

 苏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

 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

 苏州市财政局

 国家外汇管理局苏州中心支局

 苏州市国家税务局

 苏州市地方税务局

 苏州市统计局

  

 

苏州市二00七年度

 外商投资企业

 联合年检公告

  

 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、《企业年度检验办法》和《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[1998]外经贸资发第938号)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情况,现就2007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 一、2008年3月1至6月30日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时间,年检内容为2007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运营情况。凡2007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均须参加2007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。联合年检集中受理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08年5月30日,2008年3月1日以后开始网上申报。

 二、2007年度联合年检继续推行网上年检(苏州市联合年检网址:www.lhnj.gov.cn;苏州工商电子政务网网址:www.szsgsj.gov.cn)。企业在按规定提交年检书式材料的同时,均须开展网上年检,上述两个网址都必须录入年检数据。

 三、凡上网操作正确和提供联合年检材料齐全,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联合年检部门要求的外商投资企业,即为联合年检合格企业。为了方便企业,苏州市设立联合年检办公室,联合年检办公室地址: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(三香路389号),电话:68622210。

 四、苏州市联合年检办公室定于2008年3月10日下午1:30时在苏州市西环路1638号国际经贸大厦裙五楼会议室召开联合年检培训会议,对苏州城区的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年检培训,并发放有关年检材料,请企业委派一人参加(此公告即代培训会议通知,不再另行发文)。

 五、外商投资企业应在2008年5月30日前将书式年检材料报送至苏州市联合年检办公室。经年检部门审查后,下载苏州工商电子政务网上审核通过的《联合年检报告书》送联合年检办公室,经联合年检部门认定合格后,缴纳工商年检费,由工商局在《营业执照》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,领取《营业执照》;同时由企业携带《批准证书》至联合年检办公室加盖年检合格戳记。

 六、苏州城区(含沧浪、平江、金阊三区,下同)的外商投资企业,由苏州市联合年检办公室负责联合年检。其他各市(县)区的外商投资企业按块实施联合年检工作。

 七、股份有限公司参加苏州城区的联合年检。按照城区联合年检的要求,